2026年开年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五处即对监察区域内风险研判出的“不放心”矿井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开展突击监察执法。检查发现该矿存在多项较严重问题和隐患,检查组当即责令煤矿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。
按照计划,2026年1月监察执法五处将对监察区域内一煤矿开展重点监察。1月4日,刚结束元旦期间巡查任务,第四检查组组长召集全组人员开展检查前风险研判,大家分析了矿井可能存在风险,制作了检查方案。
该矿为30万吨/年升级改造矿井,因资金问题自2024年初停止建设后,长期处于“一停四不停”状态。2025年底,该矿启动隐患整改。监察执法五处根据前期风险研判,认为该矿因长期停建、投入不足、人员流失,井下巷道可能失修,安全风险较高,遂将其列为重点监察对象。
1月5日一早,检查组直接驱车抵达煤矿后,直接进入煤矿调度室,简要询问矿井状况,随即分4个小组深入井下开展检查。升井后,检查组查阅了监管部门批复的隐患整改方案,发现该矿并未按照批复要求,优先整改涉及作业人员安全保障的隐患。例如,压风自救装置损坏、未与专业救护队伍签订救护协议等关键问题均未优先处理。
此外,通过查阅地面资料和进一步调查,检查组还发现矿井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足探放水工,施工方未配备矿建工程技术人员等多类违法行为。
针对发现的一系列问题,检查组责令立即撤人,依法立案调查并提出明确要求:煤矿建设方和施工方必须首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配齐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,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。在整改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循“先地面后井下,先系统后点面”的原则,分阶段有序推进。每一阶段整改完成后,须经地方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,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整改,确保整个整改过程安全可控。